上海穗享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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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用用口罩出口到澳大利亚我司免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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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为解决个别出口医用防疫物资存在的质量问题,自4月初开始,我国明确医用防疫物资需取得医疗注册许可后,才允许出口,有效规范了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的出口秩序。但部分具有一定防护作用的非医用口罩出口需求也在增加。给大家分享一下口罩出口新标准(口罩等物资出口报关运输找我)。首先非医用口罩合格证信息要齐全,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成分材质、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质检章等。

建议出口非医用物资的企业与进口方协商签署共同声明。企业报关时,共同声明也可上传至随附单据中,方便海关审核。同时,共同声明也有助于提醒外商不能将非医用物资用于医用用途,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中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非医用口罩,产品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于4.26日零点同步更新公告有关内容,更新内容如下:

1、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货物申报首页增加提示信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中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非医用口罩时,产品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且生产销售单位应填写实际生产口罩企业名称及代码。

2、企业在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申报出口非医用口罩时,在申报报关单时弹出提示,内容为“申报出口的非医用口罩是否符合国外标准,请确认。”并增加按钮,按钮名称为:是或否。请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对声明符合国外标准但企业名称及编码不在商务部所提供清单内的报关单,系统不接受申报。

4、提示内容:生产销售单位未在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企业名单中。

5、对于符合中国质量标准,在提示申报出口的非医用口罩是否符合国外标准时选择“否”。

6、既符合中国质量标准又符合国外标准的,在提示申报出口的非医用口罩是否符合国外标准时选择“否”。

7、具体要求参见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

8、关于公告中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的要求,电子声明是在企业申报报关单时,报关单类型选择“M-通关无纸化”后点击表头随附单据按钮,在随附单据文件类别字段选择“50000002-企业提供的声明”中上传电子文件。

附录国内口罩出口贸易方需要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第二: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厂需要)。

第三:产品检验报告(工厂自检)。

第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级别的物品不需要)。

第五: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第六: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第七:产品质量安全书(跟着产品提供)。

第八: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第九:贸易公司需要海关注册。

如何判定是否是医疗级别,则由药监局按照产品资质和标准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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