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8〕6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以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专转本”选拔总计划为15000人,本科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选拔计划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码,再按报考类别与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按报考类别,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公本专转本南通、苏州、无锡、盐城、淮安、泰州、徐州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报考类别、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对报考者专科所学专业及专业课程要求等。同一专业可以在不同的报考类别中招生。